重庆将建"2+10"新兴产业集群 2015年产值超1.3万亿

昨日,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我市将打造新一代信息产业为重要支柱产业,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汽车、节能环保三大优势产业,培育新材料、生物、新能源三大先导产业,最终形成“2+10”产业链集群。

根据《意见》规划,到2012年,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将超过4000亿元,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5%。到2015年,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超过13000亿元,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%,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0%以上,成为我市工业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支柱。

为实现这一目标,全市将重点建设笔记本电脑和离岸数据开发处理“2”个全球重要基地,培育通信设备、集成电路、轨道交通装备、新能源汽车、环保装备、风电装备、光源设备、新材料、仪器仪表、生物医药“10”个“千百亿级”产业集群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全市将遵循“集群发展、垂直整合”的思路,优先引导布局“1+2+4+41”开发区,将两江新区、西永微电园打造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集聚区,沿主城外环布局产业环形发展带,在有条件和优势的区域性中心和工业强区促进产业点状发展,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“双核带动、一环多点”的空间布局。《意见》还明确了一系列保障措施,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。

会议还审议通过了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关停并转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》。

据介绍,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效显著。淘汰落后产能水泥806.6万吨、炼铁430万吨、炼钢100万吨、玻璃产能90万重量箱、关停小火电49.81万千瓦,分别完成国家任务的114.8%、117.8%、250%、225%、100.7%。全面完成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,年减少综合能耗标煤816万吨,减排二氧化碳2121万吨。

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非常重。计划淘汰落后产能水泥1872万吨、焦炭350万吨、玻璃600万重量箱、电石18万吨、铅锌冶炼10万吨、造纸60万吨、印染2亿米,分别占我市现有产能的27%、53%、17%、72%、23%、25%、40%。

为确保顺利实施,市政府将积极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,全面落实淘汰关闭企业职工安置政策,在职工安置、经济补偿、失业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活救助以及提前退休等7个方面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