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节能降耗领跑全国

省统计局昨天公布的最新统计资料表明:“十一五”期间,广东能源消费总量快速增长,但节能降耗仍在国内保持领先地位。

“十一五”期间,广东将非化石能源(指非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等经长时间地质变化形成,只供一次性使用的能源类型外的能源)和可再生能源摆在优先发展位置,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,煤、油、气、其他能源(水能、核能、风能、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)的比重分别从2005年的42.9%、33.8%、5.7%、17.6%调整为2010年的37.9%、29.4%、12.2%、20.5%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14%,比2005年提高1.7个百分点,比全国平均比重高出3.7个百分点。

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定,“十一五”期间,广东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.4%,节约能源消费4327万吨标准煤,为全国节能降耗做出了重要贡献。2010年,广东单位GDP能耗0.664吨标准煤/万元,为全国单位GDP能耗的65%,仅次于北京市,位居全国第二低位,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.753吨标准煤/万元,为全国最低值,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。